产品认证

CEP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1、证书介绍:中国环境环保产品认证的前身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实施的环保产品认定。1996年,根据国务院赋予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的职能,开创了我国环保产品认定制度;2000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关于调整环保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发[2000]130号),将环保产品认定工作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进行;2005年,为适应国家新的认证制度的需要,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建了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承担环保产品认证工作。

   认证范围:油烟空气净化、固体废物处理、噪音和振动、环境检测等产品设备

2、办理流程:提交申请资料-签订认证合同-工厂检查-产品检验-注册发证-获证后监督-到期复审

3、办理要求:

A、必须有油烟净化器或者油水分离器;

B、只包含一个单元的检测,可根据2000-20000m3/h进行选择:“小单元”,“中单元”,“大单元”进行选择。

C、具备生产设备(如果没有生产设备也可以做此证,可到购买产品的生产企业审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