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百科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灼热丝可燃性试验

定义:

灼热丝试验是为了测试电子电器产品在工作的时候的稳定性。而灼热丝本身其实是一个固定规格的电阻丝环,试验时要用电加热到规定的温度,使灼热丝的顶端接触样品达到标准要求时间,再观察和测量其状态,测试范围取决于特定的试验程序。将材质 (¢4 Ni80/Cr20) 且成U形的电热丝用适当的电流加热至试验温度 ( 550 ℃ ~ 960 ℃ )1min 后,以规定压力 (1.0N) 垂直灼烫试品 30s ,视试品和铺垫物是否起燃或持燃时间来测定电工电子设备成品的着火危险性; 

 

试主要目的:

在一定条件下,例如流过导线的故障电流、元件过载以及不良接触的情况下,某些元件会达到某一温度而使其附近的零件起燃。灼热丝试验机是利用模拟技术评定由于灼热元件或过载电阻之类热源,在短时间内所造成热应力的着火危险性。通过测试确定固体绝缘材料及其它固体可燃材料的起燃性、起燃温度 (GWIT) 、可燃性和可燃性指数 (GWFI),适用于电工电子设备及其元件、部件,也适用于固体电气绝缘物料或其他固体可燃材料。 

11.png

试验方法:

1.将试验样品在夹具上固定好,如果成品正常使用期间没有详细规定遭受热应力的地方,灼热丝顶部应施加在试验样品最薄处,离样品边缘不小于15mm;

2.在厚度最小为10mm平滑木板上表面紧裹一层白娟纸,置于灼热丝施加于试验样品作用点下面的200±5mm处;

3.打开仪器电源,将试验时间和观察时间设定为30s ;

4.根据产品标准要求设定试验温度;

5 .试验温度达到后,至少恒定60 s,温度变化不超过5K,启动试验开关,对试验样品、和铺底层进行观察,并记录从灼热丝顶部施加开始到试验样品或铺底层起燃的持续时间;从灼热丝顶部施加开始到火焰熄灭的持续时间。

 

试验结果评定

根据产品标准要求评定,如果产品标准没有要求,则分别满足以下1),2)要求为合格:

1)试验样品没有起燃;

2)同时满足以下情况:

a.试验样品的火焰或灼热在移开灼热丝之后的30s内熄灭

b.包装绢纸没有起燃

 

常用标准:

GBT 5169.11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1部分 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

IEC60695-2-11 基于灼热/发热丝的试验方法 最终产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